⒈ 清律规定,处流刑者,妻妾应随同前往,谓之佥妻。乾隆二十四年停止。详见《清史稿·刑法志二》。
⒈ 清 律规定,处流刑者,妻妾应随同前往,谓之僉妻。 乾隆 二十四年停止。详见《清史稿·刑法志二》。
前期,前妻,千乞,千骑,搴旗,骞期,钱起,潜启,愆期,潜契,铅砌,嗛齐,谴弃
佥字组词,妻字组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