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犹乐器。
引《宋史·乐志一》:“景德 二年八月,监察御史 艾仲孺 上言,请修饰乐器,调正音律,乃詔翰林学士 李宗諤 权判太常寺…… 宗諤 因编次律吕法度,乐物名数,目曰《乐纂》。”
乐字组词,物字组词